第二节绩效考核主体
一、绩效考核主体选择的要求(简答)
(一)绩效考核主体的选择要有助于实现考核的目的
(二)绩效考核主体应对所考核人员的工作情况有一定了解
(三)注重主管的主导性作用
二、绩效考核主体的类型(简答)
(一)主管考核
1.直接主管考核
(1)直接主管考核的优点
第一,直接主管平时与员工接触最多,对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、工作表现比较熟悉,因而对员工的考核能够做到全面、科学;
第二,考核可与加薪、奖惩相结合,有机会与下属更好地沟通,了解其想法,发现其潜力;
第三,由直接主管考核其员工可以增加主管在员工心中的权威性,有利于主管指挥和命令的有效执行;
第四,直接主管考核能够增加主管的责任心,提高其积极性,进而可以通过考核工作推动其对下属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工作。
(2)直接主管考核的缺点
第一,由于直接主管掌握着切实的奖惩权,考核时下属往往心理负担较重,不能保证考核的公正客观,可能会挫伤下属的积极性;
第二,直接主管容易因个人喜好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,比如,对喜欢的员工想办法给高分和好评语,对讨厌的员工想办法给低分和差评语; 第三,上级不可能了解员工所有的行为,故考核也存在有失客观的可能; 第四,为了考核好员工,直接主管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员工的工作表现上。
(3)直接主管考核的适用范围
直接主管考核一般适合于各种类型员工的考核工作之中,对于以业绩考核为主的考核类型,直接主管给的分所占的权重应该较大,比如,对生产人员; 对于以工作过程(工作行为)为主的考核类型,直接主管给的分所占权重应该小一些,比如,对前台接待或电话接线等服务性人员。